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双方到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或公证委托或委托律师申报;
2、债权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如合同、协议、往来帐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生效证明、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供管理人审核;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填写申报人准确、有效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信息,以便管理人通过上述途径送达相关材料及信息。
二、注意事项:
1、以上申报材料,请一式一份提供给管理人;
2、审核债权过程中,管理人如再行要求审核证据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证据原件;原件不接受邮寄,如在邮寄中遗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3、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申报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2号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一楼会议室。
5、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碳素墨水。
三、其他提醒:
有关申报资料可在管理人网站“http:// www.rmlh.cn”下载;温州市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相关信息,管理人也将及时发布在上述网站,敬请债权人予以关注。
附件:
1、债权申报表/UploadFile/202109/2021092239469537.doc
2、债权人地址寄联系方式确认书/UploadFile/202109/2021092239469537.doc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UploadFile/202109/2021092239469537.doc
4、授权委托书/UploadFile/202109/20210922394695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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