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蓝典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核定公示
温州蓝典贸易有限公司职工: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2023)浙0304破申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蓝典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2023)浙0304破48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调查确认了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申报的温州蓝典贸易有限公司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10.11元、基本医疗保险费738.53元,合计1648.64元计入职工债权。现向职工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人联系人:姜程,电话:15888293362,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尚锦商厦(瓯越中央法务区)1幢4楼,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
温州蓝典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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