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联合所开展“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讨论会
2010年3月17日,我所全体成员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讨论会议。本次会议,首先通读了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着重介绍了文件传达的精神和对法律工作者的新要求。通过总结经验,深入剖析,寻找问题,大家就文件中的三点做了以下论述。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项重点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有律师指出,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是民间纠纷,律师要为当事人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到调解、劝架的作用,减少民间摩擦,促进社会和谐。有律师指出,社会管理创新,是对律师议政提议的新要求,律师职业的身份性、职业性能让律师从新的角度阐释管理问题,对群众更有说服力。有律师指出,公正廉洁是律师的终身修养。会议上,何主任要求大家着重知晓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各项文件,做到紧跟方针不动摇,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三拥护”、“三维护”。
二、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全所将工作业务和该点要求相结合,做了深入的剖析和结合实际。法律顾问部指出,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是有效地防范纠纷的方法,需要大家对合同、章程等提出更多的建议;民商部律师认为,调解优先原则可以减少不和谐因素;刑事部律师认为,在刑事办案过程中,要注意辩护和教育的方式,减少犯罪嫌疑人呢的报复心理和侥幸心理,寻找犯罪嫌疑人善良的一面。行政部律师指出,在行政案件中发现的政府工作问题,可以制作报告书、建议书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在本次会议上,项主任推选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负责人,布置下面的实践活动,项主任表示,将不定期的开展讨论活动,继续深化本次活动主题,同时,组织律师下社区、下企业主持纠纷调解。
记录员:姜程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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