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诚信职业
————浅谈李庄案
为传达《温州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通知,组织我所律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从李庄案中吸取经验教训,特发布本文件,请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仔细通读。
一、李庄案简述
在重庆打黑过程中,黑社会团伙头目龚刚模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逮捕。龚刚模委托北京律师李庄作为刑事辩护人。李庄明知本案铁证如山、龚刚模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为收取高额的代理费用,对龚刚模作了虚假陈述。
2009年8月,龚刚华来北京见李庄,李庄说:“没有我们摆不平的案子,没有救不出的人。我本人就办过很多大案子,从来没有输过。”后商定20万元代理本案。李庄以找北京最有名的专家搞论证为名又收取30万活动费。此后,李庄又多次以各种名义收取龚刚华高额代理费,并约定风险收费。办案中,李庄教唆龚刚华翻供,宣称自己被刑讯逼供,同时收买证人作伪证。
2009年12月12日,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触犯《刑法》306条,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次日,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1月8日,李庄案被一审宣判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李庄否认罪行上诉。2月9日,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李庄案中吸取经验教训
李庄案再一次给律师执业敲响了警钟,如果律师唯利是图、拜金主义,是一个职业的悲哀,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是公平正义的倒退。律师是个神圣的职业,尤其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任务,是还原事实真相,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审判结果。律师不是当事人的话筒,完全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去做,律师应当有自己的工作标准和尺度。律师不能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去伪造证据,去教导当事人、证人做伪证。律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都影响着一个律师的法律水平,讲政治、顾大局、守法律这是对律师基本的要求,一个优秀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不断提升自我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职业素养,做到严格依法、诚信执业。
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应当做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当前任务
请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仔细学习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通知和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通知,提高自我的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
人民联合党组织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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